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
中电企协监字[2014] 01号
关于发布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
取费计算方法(参照标准)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推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,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 理行业的特点,特制订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取费计算方法(参照标准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
工作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联系电话: 010-68208776电子邮件:
抄报: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
附件: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 法(参照标准)》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
取费计算方法(参照标准)
一、计算方法参考的有关政策、标准
1、 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》(信部信[2002] 570号文);
2、 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(2012年修 定版)》(工信计资[2012]8号文)和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 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》(工信计资[2012] 9号文);
3、 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第55号令);
4、 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1)国家标准;
5、 国家GB/T19668系列规范;
6、 国家发改委、建设部联合颁布的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(发改价格[2007] 670号文);
7、 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 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中电企协监字[2013] 01号文);
8、 《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(参照标准)》(沪设监协 [2009] 1 号文)。
本计算方法还参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有关取费研究资料,以及取费计算方法征求意见收到的 修改建议和意见。
二、 适用范围
本方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网络系统、信 息资源系统、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、升级、改造工程与运行维 护中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取费,以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的取费。
三、 取费原则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是专业性很强 的技术性服务工作,取费应当体现“优质优价、合理计取、难 易有别、分段计取“的原则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 标准规范,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内容。
四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取费计算方法
1、 计算公式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取费=监理服务取费基价X工程项目 类型调整系数X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X (1±浮动幅度值)
2、 监理服务取费基价
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一种形式。监 理服务取费是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总值为取费额,取费额处 于两个数值区间的,釆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服务取费基价。监 理服务取费基价如下表所示。
监理服务取费基价表(表一)
序 号 | 取费额X(万元) (工程投资总值) | 监理服务取费基价 Y (万元) | 监理服务取费对应参照标准(比例) X (万元)-?Y/X-100W |
1 | X<200 | Y<23.60 | X=200 11.8 |
2 | 2<J0<X<500 | 23. 6<Y<45. 35 | X-500-* 9. 07 |
3 | 500<X<1000 | 45. 35<Y<74. 30 | X-1000-* 7.43 |
4 | 1000<X< 2000 | 74. 30<Y<121. 80 | X-2000-* 6. 09 |
5 | 2000<X< 3000 | 121.80<Y<162.60 | X=3000— 5.42 |
6 | 3000<X< 4000 | 162. 60<Y<199. 60 | X=4000-? 4.99 |
7 | 4000<X< 5000 | 199. 60<Y< 234. 00 | X-5000-* 4.68 |
8 | 5000<X< 6000 | 234. 00<Y< 267. 00 | X=6000-* 4.45 |
9 | 6000<X< 7000 | 267. 00<Y< 297. 50 | X=7000-* 4.25 |
10 | 7000<X< 8000 | 297. 50<Y< 327. 20 | X=8000-* 4.09 |
11 | 8000<X<9000 | 327. 20<Y< 355. 50 | X=9000-* 3.95 |
12 | 9000<X< 10000 | 355. 50<Y< 384. 00 | X=10000-* 3.84 |
13 | 10000<X< 20000 | 384. 00<Y<628. 00 | X-20000-* 3.14 |
14 | 20000<X< 30000 | 628. 00<Y< 840. 00 | X-30000-* 2.8 |
15 | 30000<X< 40000 | 840. 00<Y< 1032. 00 | X-40000-* 2.58 |
16 | 40000<X< 50000 | 1032. 00<Y< 1210. 00 | X=50000-* 2.42 |
17 | 50000<X< 60000 | 1210. 00<Y< 1380. 00 | X-60000-* 2.3 |
18 | 60000<X< 70000 | 1380. 00<Y< 1533. 00 | X=7000(H 2.19 |
19 | 70000<X< 80000 | 1533. 00<Y< 1688. 00 | X-80000-4 2.11 |
20 | 80000<X< 90000 | 1688. 00<Y< 1836. 00 | X=90000-* 2. 04 |
21 | 90000<X< 100000 | 1836. 00<Y< 1980. 00 | X=100000— 1.98 |
根据上表,利用直线内插法公式计算监理服务取费区间基价:
X,、X2为表一中取费额的区段值;Y,、丫2为对应于X:、X2的取 费基价;X为X,*X2区段间的任意取费额;Y为?,和丫2区段间对 应于X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取费基价。
如取费额(X )为600万元,计算其取费基价(Y )。根据表一 监理服务取费基价表,取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(取费基价为 45.35万元)与1000万元(取费基价为74.30万元)之间,则 对应于600万元取费额(X )的取费基价(Y ):
Y=45. 35+(74. 30-45. 35) / (1000-500) X (600-500) =51. 14(万 元)
监理服务取费区间比例也按照直线内插法公式计算。
3、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
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参照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》 (信部信[2002] 570号文),包括信息网絡系统、信息应用系统、 信息资源系统。其调整系数如下表所示。
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表(表二)
工程项目类型 | 调整系数 |
信息资源系统 | 1. 2 |
信息应用系统 | 1. 1 |
信息网络系统 | 1 |
4、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
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主要内容是对同一类型不同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。计算 监理服务取费时,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工程复杂程度,从工 程范围(本地、或跨地区)、工程实施难度、工程所需时间等方 面综合考虑协商确定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。按照信息系统工程项 目复杂度调整主要内容,其系数如下表所示。
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(表三)
地点 | 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 (工程实施协调等难度) |
工程持续时 | 本市 | 本省多市 | 跨省 |
一年内 | 1. 0 | 1. 1 | 1. 2 |
一年以上二年以内 | 1.1 | 1. 2 | 1. 3 |
二年以上 | 1. 2 | 1. 3 | 1. 4 |
5、浮动幅度值
浮动幅度值上下10%。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,在规 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,与业主单位通过约定方式(如公开招标、 邀请招标等)或协商方式确定幅度值。
6、各省市可参照本取费计算方法,依据本地区软件和信息 服务业当年的劳动人员产值,适当调整取费基价。
7、 以下情况的监理服务取费,参照行业标准或软件和信息 服务业当年的劳动人员产值,按人工日费用计算。
(1) 对于不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总值为取费依据的情 况;
(2) 某些周期小于2个月的小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;
(3) 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某些阶段提供短期服务的。
8、 本取费计算方法未作规定的,可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 定和标准。
五、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
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立项(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、 投资概算报告等咨询服务)、运行维护、后评价管理等阶段的相 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,国家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; 国家没有规定的,或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。具体工作 内容执行国家、行业有关规范及规定。